新年致中國國際標準舞總會王永剛的信
2021/12/1
王永剛,我都不認識你,從這一點上就可以說明,我們之間根本就沒聯系。但是你卻一直無休止以中國國際標準舞總會CBDF(以下簡稱CBDF)的名義發布,或者在你的“2020CBDF國際評審”等微信群里唆使會員們轉發詆毀他人名譽的文章。在這里我不得不問一句,你是想把中國國際標準舞總會CBDF打造成協會哪?還是專門誹謗他人的“違法團伙”?曾經的CBDF去哪里了?
本不應該在新年來臨之際給你公開發這份添堵的信,但你有沒有想過,當你以CBDF的名義發布或者唆使會員轉發侮辱、詆毀他人名譽文章的時候,他人會是什么感受?
2020年已經過去,但2021年你不想面對的你不得不面對!現在CBDF在北京的官司被駁回了,在沈陽的官司敗訴了,在寧夏被起訴的那個黃乃翌也敗訴了,聽說他還是CBDF的教官、國際評審、翻譯官,真是受教了。即使CBDF、你或者黃乃翌提起上訴,明確的告訴你,上訴也是徒勞的,我也可以明確的告訴你為什么?因為中國是講法制的,法律是公平的。CBDF、你及黃乃翌將在2021年按照法院判決來完成一系列公開的賠禮道歉,我也將拭目以待。同時也給予特別提醒,根據以往積累的行為,2021年的訴訟還會更猛烈些,你得有個思想準備。
你既然是CBDF的秘書長,你有沒有理智的去反省過,為什么局面會這么被動?下面讓我給你普普法。
1、CBDF不是司法機關,無權對CBDF以外的人做出“違法違規”的認定,這是起碼的法律常識。
2、誣陷、誹謗他人的文章,如果唆使會員轉發是要負法律責任的;而無辜的會員轉發了誣陷、詆毀他人的文章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。幸好我們是明事理的,要不然還真被你整出一堆被告人出來。看看你在微信群唆使會員轉發的行為,你這不是在害人嗎?
3、唆使會員寫誣告匿名信,如果查證屬實,同樣要負法律責任的。中國是禮儀之邦,正人君子是不會干這些茍且之事的。
有個叫陸寧的,寫信給了世界舞蹈總會WDC(以下簡稱WDC)主席東尼?本斯爵士,信中說到,“希望安排王永剛(Manfred)和東尼?本斯爵士見面”。這是你的想法嗎?如果是你的想法,我也在這里向你傳達一個WDC主席團的意思表示,WDC分管亞洲的中國籍副主席袁斌始終都在,而且就在中國,有什么想法隨時可以來溝通。CBDF在2017年以前就是WDC會員,而且CBDF會員當中本身就有很多WDC的國際評審,至于他們怎么失去了WDC國際評審資格的,你心里比誰都清楚。
此外,關于你目前的所謂的CBDF國際評審證書,個人建議就別發了。CBDF本身又不是什么國際組織,突然冒出來一個無厘頭的CBDF國際評審證書那不是個笑話嗎?
奉勸不要再造謠、誹謗WDC和我了,如果WDC,那CBDF在2010年至2017年都是WDC會員,請問那算在搞什么哪?目前的WDC是積極擁護一個中國原則的國際組織,請CBDF對自己的歷史和國際慣例擺到一定的政治高度,不允許再隨意詆毀善意的國際組織。之所以到現在不以WDC的名義起訴CBDF,我已經是有所顧忌了,顧忌的是CBDF或者你再有不對的地方都是中國的組織,中國人,但奉勸不要一味的挑戰底線,中國是講法制的,國際間關系也是有法律約束的。作為國際組織工作的中國籍副主席我有責任和義務提醒你。
CBDF的老師們,我們本來就沒有太多的交往,更沒什么愛恨情仇,至少說我不會顧及那些瑣事,我相信明事理的老師們也不會顧忌我這番肺腑之言!“男人的對手體現身價,多大的胸懷成就多大的事業”。但不見得毫無底線的忍讓,對于幾個首要分子我們還是會追究法律責任的。趁著發布公開信的機會,在2021年到來之際,衷心的祝愿CBDF的老師們新年快樂!心想事成!
世界舞蹈總會WDC
中國籍副主席袁斌
2020年12月31日晚8:30